我区14项安全规范成为山东省地方标准
|
我区14项安全规范成为山东省地方标准
12月4日,由高新区、市安监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区分局起草的《园区安全管理规范》等14项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鲁质监标发[2008]289号),成为山东省地方标准。这是自2007年继《报审咨询服务工作规范》被确立为山东省地方标准之后我区获得的又一殊荣。而且,该14项标准形成的园区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属全国首创,受到国家和省安全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制定实施园区安全管理规范是高新区创建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模式的创新与探索。2007年,我区被山东省政府安委会确定为创建全省“安全标准化园区”试点单位,市政府为此也印发了《关于在泰安高新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的意见》(泰政发[2007]81号)。在试点活动过程中,有关部门边制定标准、边试行推广、边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标准化体系,于今年11月1日顺利通过专家论证,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也随之迈上了新的台阶。目前,区内已有26家试点单位达到国家或园区安全标准并验收,年底42个试点单位将全部完成达标。
该《园区安全管理规范》涵盖了园区内企业、社区、学校、医疗卫生、消防等14个区域的安全工作内容,对全省乃至全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董梅 董学风 游玉林) |